森林文化学学科定位问题的探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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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孝同,苏祖荣,陈传馨


摘 要:该文从森林文化学的基本目标和定位、架构体系以及森林文化学在未来林业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探讨了森林文化学学科体系构建的一些问题,以期明晰森林文化学学科的定位与发展方向,从而推动森林文化的建设。

关键词:森林文化学,学科定位,林业教育体系

1 人类认识森林的一个飞跃

  森林提供物质的直接性和人类自身生存的现实需求,使人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更加注重森林的物质价值,而忽视森林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人文价值。直至工业革命时期,森林大量被采伐,生态环境问题凸现,森林的生态价值才为人们所重视。显然,森林不单是人类的采伐对象。从本质上说,森林应当是生活在陆地上的所有生命的水分贮藏中心及物质与能源的转换枢纽。“森林是自然界最丰富、最稳定和最完善的碳贮库、基因库、资源库、蓄水库和能源库??离开了森林的庇护,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会失去依托。”[1] 这里所说的“五库”,除了木质与非木质材料资源(资源库) 外,其他的如生物质能源(能源库) 、气象资源(碳贮库) 、生物多样性——基因资源(基因库) 、水土资源(蓄水库) 等,都关系于生态系统。因此,从把森林视为单一的采伐对象到把森林整体性地视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地球之“肺”和支撑地球生命的三大系统(海洋、森林、湿地) 之一,无疑是人类认识森林的一个飞跃。基于这一认识,以生态学为主的林业学科产生了诸如森林生态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城市林学等分支。这突破了传统的林学学科体系,是对现代林学学科体系的一次更新和丰富。

  人类对森林认识的飞跃,是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审视森林,既把森林整体性地视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又如实地把森林视为人类的崇拜对象和审美对象,把森林作为一个文化体系;是从人文的视角理解和感知森林,体验森林给予人类的人文关怀和道德关怀。这就是森林文化学,或者说是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人文林学。森林文化学的诞生,回应了当下蓬勃发展的森林文化产业,实践了柯塔的“森林经营的一半是技术,一半是艺术”[2]的名言;也填平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鸿沟,使林学成为兼具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品格的完整的科学体系。

2 森林文化学的基本目标和定位

  森林文化学的基本目标是构筑有中国特色的森林文化,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因此,要从我国是一个少林和生态脆弱的国家且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抓住国家当前实施生态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机遇,用社会科学的观念和人文理念全面诠释森林、解读森林;要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包括森林哲学、森林美学、森林伦理学、森林社会学、森林人类学在内的专著和教材,建构森林文化学体系;要通过提升文化理论,促进森林文化产业的调整和重组,壮大森林文化产业;要有组织地保护山岳文化、山区文化、国有林区文化,保护山寨边乡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发掘森林文化的内涵,弘扬森林文化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用积极、健康、向上的作品陶冶灵魂,锻造品格,促进森林文化的繁荣,促进山区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3]

  森林文化学应从两个方面定位:一是从文化的维度定位为森林文化学,研究物质、精神和制度三个层次的森林文化现象及其相关规律;二是从社会科学的维度定位于社会科学的林学或人文林学,研究森林审美、伦理、哲学等内容。

  传统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林学,把森林作为一种自然物、一个认识对象,从认识论或知识论的角度去认识和解释。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林学,或人文林学,则不再简单地把森林视为一种认识对象,而更多地把森林转换为崇拜和审美对象,从伦理和审美的角度去理解和体验,从而揭示森林的价值和意义,体现对人类的人文关怀。

  林学界的学者对森林文化学学科的构想和发展方向的判定,大致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定位。俞新妥教授认为:“广义的讲,林学不只属自然科学,同时也包容了社会科学,如森林哲学、森林美学、森林风俗学、森林社会学及森林文化学等。”江泽慧教授认为:“由森林文化而延伸出来的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以及林业哲学、森林美学、园林文化、森林旅游文化等若干分支,构成了森林文化完整的架构体系。”[4]董智勇高级工程师认为,森林文化不仅涵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的内容,还涵盖人文林学的内容;“作为人类的审美对象,表述其形质和内涵,这是人文林学的任务”[5]

  苏祖荣、苏孝同在《森林文化学简论》中,除了界定森林文化学学科以外,还建议“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森林美学、森林哲学、森林文化学、森林民俗学、森林社会学、森林伦理学、森林旅游学、森林人类学、林业思想史等专著;并构筑森林文化学或人文林学的基本架构体系,即从哲学等社会科学的角度对林学进行历史性的梳理和理论概括,形成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林学体系并列的人文林学体系,这对构筑森林文化极为重要”[6]

  胡涌和吴斌在《森林文化学及其在高等林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文中,从高等教育的视域,讨论了森林文化学的概念及其学科体系,既从文化的维度对森林文化学加以界定,又从社会人文科学的维度对森林文化学进行了界定,指出森林文化学“既不是纯粹的林学分支,也不是纯粹的人文科学分支,而是一个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互交叉融合的综合性学科”;并把森林文化学定位在高等林业教育中,作为“继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生态学、树木生理学、数理统计学之后的第5 门主要专业基础课,成为森林经理学、森林培育学、水土保持、园林设计、花卉学和林业工程等主要专业课的重要理论基础”[7]。这是很有见地的。

3 森林文化学的架构体系

  关于森林文化学的架构体系,江泽慧教授提出,森林文化包括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以及林业哲学、森林美学、园林文化、森林旅游文化等若干分支。胡涌和吴斌认为“, 森林文化学学科体系应该考虑到的学科和领域包括森林哲学、森林伦理学、森林人类学、森林社会学、森林文化史学、森林文学、森林艺术(以森林为背景的音乐、美术、摄影等各类艺术) 、森林美学、森林旅游学、森林经理学、景观生态学、土地利用规划、森林培育学、林业工程学、园林文化学,以及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桑文化、果树文化等多学科领域”。

  上面列举的学科分类基本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形而下的森林文化形态,如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园林文化,森林旅游文化等;一类是形而上的森林文化的理论形态,如森林哲学、森林美学、森林伦理学等;还有一类是应用学科,如森林文学、森林艺术、生态工程、园林园艺,等等。应当说,森林文化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从文化的视角涵盖了物质、精神和制度三个层面。

3.1 物质层面的森林文化

  物质层面的森林文化,又称表层森林文化,包括类型、树种、植被三种形态。物质形态的森林文化最容易为人所感知,关系着人们的衣食住行。例如,在茶文化中,茶叶经采摘、加工、泡制等工序,形、色、味俱佳,这便是好茶,茶本身也便孕育了文化;茶经冲泡(茶艺) 和体味(茶道) ,文化更蕴含其中了。此外,竹文化、漆文化、园林文化、名木古树文化、木竹工艺文化等均属物质形态的森林文化,以林、木、茶、果为载体,传达一种文化意蕴。

3.2 精神层面的森林文化

  精神层面的森林文化,又称深层森林文化,指森林文化形而上蕴含的理念、伦理、审美、价值,表述的是森林的世界观、伦理观、审美观、人生观、价值观。其导致了森林哲学、森林伦理学、森林美学、森林社会学、森林人类学、森林文化学、森林遗产学等一系列人文林学的出现。精神层面的森林文化表现为理论形态,第一层面为森林哲学,第二层面为森林伦理学、森林美学、森林社会学、森林人类学、森林文化学、森林遗产学等,第三层面为森林文学、森林艺术学、森林休闲学、森林旅游学、森林风俗学、森林宗教学等,第四层面为林业生态工程、园林园艺,城市林学等应用学科。而包含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自然辩证法等内容的森林哲学,对森林文化学科体系的构建具有指导意义。

3.3 制度层面的森林文化

  制度层面的森林文化,又称中层森林文化,包括流域、地域、民族三种文化形态。这三种形态的森林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错。例如,东北地区的森林文化包含民族的森林文化、城市和乡村的森林文化、国有林区的森林文化;乡村的森林文化,既是竹乡、茶乡的森林文化,又是民族的森林文化。

  制度层面的森林文化涵盖服饰、建筑、饮食、风俗、礼仪、制度、法律、宗教、艺术等文化形态,具有综合性。同时,制度层面的森林文化又是活态的,借助物质形态传递精神层面的意蕴,以达到物质与精神文化的园融。

  综上所述,精神层面的森林文化,其形态等同于森林哲学、森林伦理学、森林美学等基础理论学科。物质层面的森林文化,其形态如竹文化、茶文化、园林文化等,又与精神层面的应用学科如林业生态工程、园林设计、城市林学等相吻合。制度层面的森林文化介于两者之间,既是物质的,体现为地域、流域的特点; 又是精神的,蕴含某种理念和信仰;同时,又以人为中心,综合为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一种风俗习惯、一种宗教礼仪等,是一种活态文化,成为沟通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纽带和桥梁(见图1) 。